适应症:局灶性癫痫
项目用药:布立西坦片/布立西坦安慰剂
项目分期:Ⅲ期验证性临床
开展区域:北京市,天津市,石家庄市,长治市,沈阳市,长春市,南京市,徐州市,淮安市,杭州市,温州市,福州市,南昌市,济南市,青岛市,济宁市,临沂市,郑州市,洛阳市,安阳市,南阳市,武汉市,株洲市,广州市,成都市,自贡市,贵阳市,昆明市,咸阳市,乌鲁木齐市
1)年龄在16~80周岁(含界值),男女均可(仅在法律允许且伦理上可接受的情况下可纳入非法定成年受试者)。 2)确诊为癫痫,且符合2017版国际抗癫痫联盟(ILAE)所制定的癫痫发作分类中局灶性发作或局灶性进展为双侧强直-阵挛发作的标准者。 3)脑电图(EEG)、脑磁共振成像(MRI)或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(接受筛选前2年内的检查结果)符合局灶性癫痫发作诊断,并排除进行性结构性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进行性脑病(EEG仅作为辅助诊断,并非对每例受试者的硬性规定)。 4)既往使用过至少2种抗癫痫药物(合并或顺序使用),在给药前8周≥8次局灶性癫痫发作,且在给药前12周内每4周≥2次的发作者。 5)给药前12周和试验过程中可稳定使用1~3种抗癫痫药(AED)(如使用苯巴比妥、苯妥英和扑米酮至少在给药前稳定20周),如苯二氮卓类药物使用(任何适应症)超过每周一次将被视为伴随的AED。允许使用迷走神经刺激术和脑深度刺激疗法(不计为伴随的AED),但需筛选前5个月之前植入,且在给药前至少12周、试验过程中保持稳定。 6)在试验期间受试者同意与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。 7)受试者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能遵守试验方案要求(例如能理解和完成日记卡填写、访视计划和服药)。